法律问答

我家有一套20年前公司分配的公房拥有拥有居住权,现此房产快要拆迁,我丈夫妹妹突然要求把户口迁入,我丈夫在未经我们母女同意的情况下,使其迁入。因前提我和其妹关系不好,现他户口迁入对我拆迁有什么影响,还有怎样能让他迁出!!谢谢了!!!

2019-06-28 02:4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他们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思,表明公民个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利及义务。
    以前大多数的人住的,都是单位的房,,这种房被称为使用权房,指住户只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也就是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都归单位所有。
    经过房屋改革以后,单位将房产卖给住户,变成住户个人的私产,也就成了个人产权。
  • 一般情况下,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 看你是什么理由入户,如果在同一个城市内迁户口就比较容易,购房入户拿着你的房产证(按揭的就要房产证复印进加盖房产局公章),契税发票,写一个申请,在带上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如果是同城内夫妻投靠入库就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再写个申请就I可以了,如果是外地的迁入在上述手续当中还要一个你以前当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出证明,就是在户籍证明上加盖一个户籍专用章。
  • 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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