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这个男的在一起四年多了,当初在一起是他威胁我的,因为我害怕,有一点不听他的,他就威胁我,他有在我家的视频和照片,因为我怕连累家庭伤害孩子,所以一直跟他保持关系,所以我想问问我怎样做才能保护我的家庭,他能不在骚扰我

婚外情
2024-01-09 10: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受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无论是否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人民法院均应依法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若这种威胁、骚扰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继续骚扰受害人、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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