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深圳工作,然后我要离职,老板不给我发工资

讨薪
2024-01-09 10: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1、离职公司不发工资有以下解决方法:
    (1)当事人优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单位无理拒付的,当事人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理并裁决;
    (3)如不服仲裁结果,可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有什么行为的,员工可以申请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的,员工可以申请加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1、对于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
    1、对于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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