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需要担保人签字。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如果没有
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
借款合同上没有保证人签字,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
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业银行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