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
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
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法律依据:《
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一、发放对象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二、发放标准(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