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老是发信息打电话威胁骚扰我、信息就剩一俩条、可以报警吗,去营业厅把我手机通话记录掉出来应该可以看到他打过多少电话吧

2019-06-28 08:1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他人电话骚扰毁谤名誉,是可以报警的。因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也要看性质,比如恐吓等其次,可以直接拉黑拦截就可。
    可以下载相关手机管家安全软件去设置黑名单、开启智能拦截或者陌生人、关键字拦截等模式,将垃圾短信全面拦截,确保自身远离各种莫名的垃圾短信骚扰。
  • 对于骚扰电话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可以报警求助,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可以报警。恐吓威胁行为按情节轻重来分别处理。
      
    一、情节轻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情节较重的按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处理。法修正案
    (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法修正案
    (八)公布后,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没有以这个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 关于打架,属于人身损害的,先报警处理并要求验伤,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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