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低生活保障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社会保险
2024-01-09 15: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各个地区投诉方式不同,可以拨打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或到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反应。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第六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各地要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以省为单位设置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要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来信来访工作,推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等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信访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结;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信访请求的,不再受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向信访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民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可会同信访等相关部门直接督办。
  • 当事人可以去政府的民政部门投诉低保不合理。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会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再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法律分析:可以投诉。一般向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乡(镇)人民政府投诉就可以的,如果仍然没有用就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投诉。因为现在的低保是不设置名额限制的,所以只要是满足条件的都是可以享受的。如果仍然没有用,那就应该检讨一下自己是否真的符合低保标准,低保是指那些没有办法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所谓的最低生活标准通俗的说就是吃不饱饭的水平。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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