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未满8周岁的孩子在学校玩耍时发生了意外这个情况一般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9 15: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
  • 儿童意外事件如果发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与家长的监护责任无关。没有前述情形的,家长应当承担监护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法律分析:要区分年龄和过错责任。如孩子已满8周岁,学校根据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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