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我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2024-01-09 16: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的户口大致可以分为选择分户或不分户这两种处理方式。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可以: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办理。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协议离婚的,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诉讼离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夫妻离婚后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迁出户口。想要迁出的可以凭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离婚证明去户籍办办理,不想迁出的也可以继续留存,户口簿会加盖离婚公章。离婚后选择再婚的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