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1千四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024-01-09 17: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债不还起诉的流程如下:
    1、首先是债权人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事项;
    2、然后是债权人携带起诉状、借条、转账记录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3、人民法院对立案条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予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欠债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
    1、原告或原告委托的律师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正文应写明哀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依法作出审判;
    5、当事人依照判决书执行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首先是原告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