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安徽省芜湖芜湖县产假多少天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9 18: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答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符合法律规定的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法律分析: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