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上班时间十一个小时?

讨薪
2024-01-09 1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每天八小时以内、平均每周四十四小时以内。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劳动者工作日加班到十一点,时薪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是企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并且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员工在工作日加班到十一点,加班时薪不低于其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员工有休息的权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是企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并且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