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不是当事人,我婆婆是!是这样因为孩子玩大人吵了一架!当时没事了,结果过了晚上时对方两夫妻来到我家找我婆婆理论,当时就婆婆自己一人在家,孩子在家睡觉了!公公出去了!结果对方动起手来打人,公公听到动静才回来!结果婆婆脸上有抢!第二天已经去公安局报案了!对方算不算私闯民宅,故意伤害?对方是否可以被拘留!谢谢

2019-06-28 09:2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私闯民宅一般认定为,违背住宅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意志侵入住宅,或进入住宅后经要求离开而拒不离开的。这种对他人生命和合法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如果当时正处在发生情况下,你完全有权利行使公民自卫权使其失去继续加害你的能力。
    对这种情况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行政拘留和治安罚款处理。
  •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既可以是公诉案件又可以是自诉案件。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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