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各家银行的存款是否可以在人民银行查到

2024-01-10 06: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下列11个部门可以依法对个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公证机关。个人和企业是没有可能的查询到个人银行存款,除非是本人操作。公民储蓄属于个人的秘密和隐私,别人无权向金融部门查询或扣划。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 不知道对方有没有银行存款,可以要求法院查。如果当事人想要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另外,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申请查询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房管局、车管所,建议你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是否查询不同的地区执行情况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不可以,除非是公安机关介入并出示相关调查文件,如果没有,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客户的任何相关储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就属于侵犯了客户的个人隐私权,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这家银行。拓展资料:银行工作人员只能查询在该行开户的存款人的存款信息,不能查到存款人在其他银行的存款信息。因为这属于商业秘密,各个银行之间防守很严密,如果随意泄露,会给银行带来很严重的负面因素,可能会被追究责任,因为为储户保密,是我国储蓄的原则之一,我国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专设有“对存款人的保护”一章,来保护存款人存款信息不被泄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 为维护储户的利益,凡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者必须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绝对核心,银行业维持了健康和稳定运行,不可否认,受金融危机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国内银行业正面临一系列不可忽视的深刻挑战但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银行业仍然面临着异常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全球经济一体化及经济金融环境的不确定性,也使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显现出复杂性、突发性、扩散性和快速传播性等新特征。在市场竞争方面,随着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和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大型银行面临的竞争格局、竞争的空间范围和竞争对手已经并正在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些都是中国银行业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因此,我国银行业应该以长期的信誉和实力为保障,以信贷和网络优势为依托,以广泛的客户资源和信息资源为平台,以沿海发达城市为重点,全面优化和提升传统优势业务,进一步整合和深化现有投资银行业务,积极拓展财务顾问、银团贷款、杠杆融资、企业并购等新型投资银行业务,加强对边缘投资银行业务的前瞻性研究,完成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体系构造,力争实现投资银行业务的规模化经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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