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郫都区户口迁移要怎么做的

2024-01-10 08: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户口迁移的方式: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籍迁移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1、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