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未注明由租客交物业费,物业能否向租客收取

房屋租赁
2024-01-10 10: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 物业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物业费,但要求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物业费由租客缴纳。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由租客缴纳物业费或者约定由出租人缴纳的,物业不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租房合同未约定物业费时,应由出租人承担。因为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但是租房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合同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