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办的会员卡还剩的钱想退,人家不给退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1-10 12: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会员卡不退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办理退卡时,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 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1、根据合同约定的处理。2、会员客户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卡的,客户在此之前的消费则按原价计算、扣除后,卡内所剩余款退还,如会员卡办理时,有购卡赠品或服务项目的,退卡时按原价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会员卡不退钱不合法。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提前30天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消费者。经营者擅自提高服务价格、降低服务标准、延期开业、停业、歇业、变更经营场所或者经营主体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卡内余额。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设定有效期限的,有效期满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续期或者按照约定退款。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经营者应当允许,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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