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百条3600一年没有还了,有什么后果

债务追讨
2024-01-10 14: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之后没有钱还会产生的后果有: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则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可能面临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等。如果借款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向出借人申请展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欠条属于借款合同,因不履行还款义务致使债权人权利不能实现的,债权人自债务期间届满、也即还款期限已到,之日起的三年为债权诉讼时效的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法律对权利的保护力度就会被削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视情况而定。
    如果欠条明确约定了债务人二十年后偿还该笔欠款,则该欠条仍然有效,债务人应当偿还欠款;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约定偿还时间,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的,则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不会对债权人的诉求予以支持。
    具体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来说20年就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超过20年的欠条要处理,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