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2019年12月份在当地一家美容机构购买了三个疗程套祛疤产品6800元,当时他们承诺我效果最低达到70%,我按他们说的坚持每个星期去做两次护理,最后一个疗程由于疫情没做完,因为他们的员工回湖北老家回不来广东,现在10%的效果都没有,他们说是疫情耽误了效果,可又不是我的原因,我可以要求他们退款吗
美容整形纠纷
2024-01-10 15: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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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美项目合同有相关的退款约定,可以退款。但是没有约定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没有与医美机构协商一致的,不可以退款,否则属于违约,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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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