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药检查错误怎么解决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1-10 1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检查错误患者可以向投诉管理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进行投诉。如果因医院检查错误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
    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 医疗失误的处理: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2、因医疗失误导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对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检验的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给有资质的医学会进行检验。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