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主债权金额不确定的担保是有效的吗

担保合同
2024-01-10 1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主债权金额不确定的担保一般无效,当事人之间签订担保合同的,其中担保的债权应当是确定的,即保证合同的标的应当是特定化的、数额可以确定的、已经成立并合法有效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对主债权金额不确定的担保一般无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其中应当包括担保的主债权的基本信息等,如果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对主债权金额不确定的担保一般无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其中应当包括担保的主债权的基本信息等,如果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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