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做工地的  清包给别人装玻璃  对方做一半不做了   怎么办 对方还要起诉我   按照对方工量还剩七千多没结对方 已经结款一万多了

讨薪
2024-01-10 16:28: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上几天班老板不给钱的,当事人而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甚至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先跟老板沟通,人情攻势,不行的话到当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去投诉,请求帮忙解决。然后收集好对方拖欠工程款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连带追加分包商和总发包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