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担保人过有效期,怎么办,债权人找担保人要,怎么办

2019-06-28 12:1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债权人在此期间不向借款人索要则丧失了胜诉权。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在没有明确约定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在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向担保人行使权利,则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你好,主张借款人还款的诉讼时效从借条上约定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借条有借款人签字就可以了,足以证明借款人借款的事实。加上担保人是为了保障你的借款的履行,即还款期限届满后,你既可以根据担保的性质,分别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要求偿还借款,效力不是更强,而是借款多了一层保障。
  •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  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只是不还钱而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是起诉,让法院裁定。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综上,有效的担保合同首先应该要符合合同法的构成要件;此外,主合同也须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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