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商店里,我拿了10块钱的东西,放在了包里,但是我拉上拉链了,到柜台时,他们让我把拉链打开,我也直接就给了,可他们说我是偷,并让我处罚100,可我还没有结账,最后罚完一百,我也没有拿走东西,我算犯法吗?在当时,我要跟他们解释了,他们一说要报警立案,把我吓得,害得我也说再也不敢偷了,可是我还没有结算呀,我说放回去他们还不让

刑事辩护
2024-01-10 20:12: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商店拿东西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在商店拿东西不给钱可以认定为盗窃或非法占用公私财物罪,情节较轻的将受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设计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