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扣18分,学习了7天,只要考科一就行了吗。

2024-01-10 20:22: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处罚不服可以向做出处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
  • 被扣12分,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知识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