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下偷了我的卡取出来1万三千块钱我该怎么追回

刑事辩护
2024-01-11 06:18: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首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取走,已经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权,应当报案处理,维护自身的权利。其次,如果对方是先偷盗走银行卡,再去银行取钱的,则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
    如果对方是冒用银行卡来使用的,则触犯我国信用卡诈骗罪。两个罪名的量刑与情节是不同的。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应当立即报警,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在对方没有挥霍您弟弟的钱财的情况下,追回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买到赃物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赃物的,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处理,配合警察进行调查,对赃款财物进行追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赃物赃款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由于查封、扣押、冻结的主体不同,人民法院判决后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也不相同。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对于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赃款赃物,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 件原件。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伺时将判决书 送达有关财政机关。
    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 交执行回单。
    2、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的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上缴国库,同时将通 知及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
    查封、扣押、冻结机关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3、对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
    除依法返还被 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于赃款赃物中应当返还给被害人的合法财物,如果无人认领的,刑 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末规定具体的处理办法2010 年《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第四十一条对该问题作出了规定:“对于 应当返还被害人的扣押、冻结款物,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
    公告满一年 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 无人认领的款物在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 属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退库或者返还。原物已经拍卖、 变卖的,应当退回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