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意外死亡赔偿,儿媳应该给多少公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1 06: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死者家属在拿到死亡赔偿金后首先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然后剩余部分优先分配给被抚养人,如果死亡赔偿金还有剩余,则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进行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于死亡赔偿金,受害人的父母和配偶子女之间应当平等地自行进行分配。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一、儿子死亡赔偿金父母分多少1、儿子死亡赔偿金父母分多少,具体如下:(1)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妻子、儿女、父母均是平等获得;(2)对于小孩才1岁可以适当分得多一点,为其以后更多的抚养、教育留下必要充足的保障;(3)父母的话也可以适当调整多一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二、儿子的遗产父母有继承权吗1、儿子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如果没有留下遗嘱;2、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基本上是平均分配;3、孩子年幼,会考虑多分一点,父母如果都年迈并且无稳定生活来源也会考虑多分一点,即所谓的养老育幼原则;4、如果是大家对继承没有纠纷的话,自行分配的话,协商一下平均分配的基础上适当按照照顾老人孩子的想法调整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