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女朋友在我交完房子首付后要求跟我领
结婚
证,在办理房产证时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并在领证前给我家里要了彩礼,现在又要
离婚
跟我分财产,要我赔她青春费,这些钱能要回来吗?这属于婚姻诈骗吗?
离婚
2019-06-28 13:32: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鉴于你给付的彩礼数额较大,如果能提出
证据
证明造成你生活困难,可以酌情返还。 以于你提出的向女方索赔,如果女方没有
重婚
、与他人
同居
、
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则你不能提出索赔。
一方将
夫妻共同财产
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进行处理。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是贷款购房,就需要严格界定房屋购买时间及还款时间,即婚前一方购房,婚后还贷的,在离婚时可以认定房屋所有权归为一方所有,但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款,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款的金额要求房屋所有一方付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解答,予以妥善处理。
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
房屋产权
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存在同居,就需要靠具体的举证来证实房产的归属。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无效婚姻的财产能分割吗
390
王婷婷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01:48
2345
结婚后马上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
823
女方起诉离婚有权利分财产吗
民法典
450
现在女方要跟我离婚,这房子我能要回来吗?婚后一直是我自己在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归夫或妻一方,夫妻双方的债务也属于夫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王婷婷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假离婚成了真离婚怎么分财产?
01:55
2345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
民法典
221
但我们没有拿结婚证,又借了10多万给她,如果分这钱能要回来吗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如果我离婚的话,是共同财产,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能分到这钱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