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满18岁可以拘留吗

2024-01-11 10: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满18岁能羁押。对被拘留的人如果需要逮捕的,一般需要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成年人犯和未成年人犯,应当分别进行羁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四条
    对男性人犯和女性人犯,成年人犯和未成年人犯,同案犯以及其他需要分别羁押的人犯,应当分别羁押。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未成年人可以被行政拘留,但以下情况除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符合以上情形的,属于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 对未成年人不一定可以行政拘留。如果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是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得对其执行行政拘留。对于不符合前述条件的其他未成年人,一般可以进行行政拘留。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