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打我,造成手指受伤,我也有还手,这种责任怎么认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1 12: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还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分情况讨论:
      1、别人打你时,你还手制止且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你属于正当防卫,即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你的正当防卫超出必要的限度,那么你就属于防卫过当,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2、别人打了你之后,过了一段时间,你再还手,那么你有伤害别人的故意,如果对方受伤了的,那么你就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以实施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正当防卫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是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够实施正当防卫。”
  • 法律分析:别人打你导致你受伤,可以报警处理,或起诉追究其侵权责任。如果是导致他自己受伤,你没有打他,你没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对方先动手时当事人将对方打成轻伤该怎么判
    1、对方先动手时将对方打成轻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处:
    (1)轻伤一般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是正当防卫的,此时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轻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轻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一只手的拇指缺失或离断,尚未超过指间关节为轻伤一级;
    2、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为轻伤二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