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则上是没钱就停了,不过各地政策可能不一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消费者应当于收到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制缴纳水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纳的,应当向供水企业说明。
供水企业向欠费用户发出缴费通知并送达到户15日后,欠费用户无正当理由仍未能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以对欠费用户停止供水,并对欠费用户按日加收应缴水费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法》 第五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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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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