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物业公司能够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1-11 14: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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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签订的物业服务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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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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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备有占有支配权。既然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相应的权利义务,则在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应有其诉讼地位,二者必须统一。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
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
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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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