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一年级在学校和同学发生纠纷,踢了对方一脚,现在对方家长找学校和我们谈,我该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1 14: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学校打架回家家长发现后的处理:家长听到孩子在校打架的消息时首先要以理解与信任为主,询问学生打架的真正原因,分清责任。对孩子要秉承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家长有责任和义务当孩子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孩子学校打架回家家长发现后的处理:家长务必要冷静,心态要平和。以教育为主,对孩子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和理解。找出学生打架的真正原因,分清责任。4、以预防为主,勇于担当保护孩子的角色。要秉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处理打架事件。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的,家长可以与对方家长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问题,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被打孩子的家长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