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在10楼住,在11楼装修的时候导致我家漏水,房顶,卫生间,多出泡水,找11楼业主,他说是装修师傅的疏忽造成的,让我们找装修师傅,我们联系了几天都没消息。请问要怎么解决?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找哪个部门呢?只是想和平解决下,因为2家都在装修中。请好心律师解答下。谢谢

2019-06-28 14:51: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屋顶漏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可以认定出原因并进行责任划分,则可以请求赔偿。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 1、你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期间,你的合同相对人是业主,你并没有任何义务免费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并不能免除业主向你缴费的义务。
    2、前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自己承诺过履行前物业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和业主是否向前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并不是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之间合同的相对人。
    3、本案中你与业主分别是原被告,你可以向业主主张你在履行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费,这个是你可以提出的反诉或者抗辩理由,你可以主张抵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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