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学生没有理由打了另外一个学生的脸,把他的眼镜打坏了这属于校园霸凌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1 15:36: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属于校园暴力。根据定义:发生在学校校园内、校园外、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任意通过语言、器械等,对老师和学生的生理、心理、名誉等造成伤害的行为,都算作校园暴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一、校园欺凌还手犯法吗
    1、学生遭受到校园欺凌后,学生还手是为了自卫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防卫过当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侵害一方必须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另外,学校如果没有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网络行为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按照合理的程序提供服务,对侵权信息及时地进行了处理,那么就需要按照其过错大小来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防卫过当过失至人死亡要如何判刑
    防卫过当过失至人死亡判罚如下;
    1、当事人进行防卫造成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当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
    2、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