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盆友前几年被带去传销,由于但是有人跳楼自杀……受害者跟他不是一组,却被牵扯,主犯当时被抓被判6年,,他但是因为年龄小就吓跑啦没有接受警方调查,此后身份被网上通缉……因此可就成啦黑户……做什么都要总别人的身份,直到现在在广州那边合伙人团队出现危机啦……就在此用广西朋友的身份证坐高铁想回来避避风头,结果出站时被高铁警务人员带去调查,说是要回广西那边接受调查……现在都快4天啦……没有消息,不知道是在拘留所还是看守所……会被判刑吗…

其它
2018-08-15 07:0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对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一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最长三十天,应该向检察院提交批捕申请,检察院收到申请后最长七天应该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判决之前的先期羁押都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应以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