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旅游团出了机票自己不想去了,旅游团所有费用都不退合法吗,还没有签合同

旅游维权
2024-01-11 16: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旅游者怎么更好维权呢?1.选择团型要理性。旅游是硬性消费,旅游者在选择线路产品时,不能以低价位作为唯一标准;在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时,要对自费项目和购物活动以及违约责任做出细致的约定。这是游客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 2.旅游途中实时监督、取证。游客可对照行程单实时监督旅行社的服务。一旦发现导游服务与行程不符,要和导游交涉,交涉无果要及时向旅行社反映。如果旅行社态度消极,要及时取证,为事后投诉做准备。 3.程后及时向组团旅行社索赔。可采用“与旅行社协商”——“向旅游执法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合理维权;必要时也可以借助媒体、网络、微博等手段,通过舆论压力来促进维权。 4.游客的赔偿要求要合理。 5.维权要合理合法。游客不能故意激化矛盾,把事态扩大
  • 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是能退的,能退多少要根据不能去原因、退团的时间和参加团类型来决定。合同上面写得很清楚退团时间不同,所退的费用不同。关于退团出境团和国内团有很大的区别。
    因旅客的原因而临时不能去旅游,就算能够退钱,也会被旅行社扣一部分的钱,除非是旅行社等原因才能全额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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