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家庭双方都有一个子女,退休后能享受独生子女补贴吗

2024-01-11 19:3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退休以后,有独生子女证的,可以取到独生子女费的补贴,这个补贴是国家给的,有单位的,到单位去领取,没有单位的,到劳动者所在社区去领取。 持独生子女证的企业退休职工退休时享受加发5%基本养老金优惠,但须持独生子女证到发放该证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首先,如果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补贴;其次,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条件:双方申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法律依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 退休有补贴。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2)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2、补贴所需经费
    (1)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
    (2)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3)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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