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期公司发放当地基本工工资,合法吗?

讨薪
2024-01-11 19: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员工在家基本工资是发放是有保障的,而且他的时间如果是三个月的话,就是按照基本的工资,也就是底薪来进行发放的,如果是病假的话,需要按照他的月薪为计算的标准,然后再乘以他的一个工资的比例。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2)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不上班工资应当是按照平时的正常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是在女性员工怀孕期间是有产假的规定的,并且在产假期间的话,工资是需要正常的进行发放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怀孕期间不上班工资应当是按照平时的正常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是在女性员工怀孕期间是有产假的规定的,并且在产假期间的话,工资是需要正常的进行发放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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