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爸爸的舅舅的儿子的女儿,结婚算近亲结婚吗

结婚
2024-01-11 21: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近亲结婚是指自己和直系血亲或是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具体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结婚;以及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结婚,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结婚结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近亲结婚的范围是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结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近亲结婚的相关规定是指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不可以结婚的情况还包括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