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亲戚介绍不到四个月,就结婚了,他给我家彩礼五万,结婚时我们也陪给男方东西,结结婚在一起两个多月,感觉不合适,然后和男方那边没有说到一起,吵架了我两个月没回家去,他们那边人来我们家,我们都没有商量好,,由于情况特殊,那时没办结婚证我这算不算骗婚呀

2019-06-28 16:1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办理结婚证,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都对其有抚养权:
    1、孩子不到两岁的,法院基本上会判女方抚养;
    2、抚养费一般为未抚养一方收入的20-30%;如果没有房子的话,离婚的时候还可以要求住房子或男方给予一定的帮助;
    3、法院一旦判令对方承担抚养费,则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两个人都不愿意要孩子的话,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个角度去判决,法院有自由裁量权。
  • 离婚分两种形式:1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在夫或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均可。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只要在双方所在地,或是居住地(也就是指诉讼离婚的双方在哪)的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就可以了。
    因为结婚证,可以再双方户籍所在地(A B)两地,或是,工作地(C)地都可以办理,所以该问题的答案就是“办理离婚手续并不是必须在办结婚证的当地民政局办理”。
  • 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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