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征收的土地可以出租吗?

土地纠纷
2024-01-12 06:0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土地必须是经过出让方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获得的土地,并经过合法的转让程序进行转让。但是,经过划拨的国有土地是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法律分析:可以向政府租用土地,但是租用时,应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否则无效。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先行与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其签订的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应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可以。如果所租赁的土地用于种植、养殖或者临时用于厂房建设的,可以到发改委进行立项。租赁土地结合政府政策,及自身发展规划,编写项目规划书。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