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1-12 07:5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要离婚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1、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向法院起诉。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 如果 对方不同意离婚 ,那么就得跳过协议离婚,直接启动诉讼程序。 启动诉讼程序有以下步骤: 第一,准备 离婚起诉状 ,在起诉状里写明你的离婚诉求; 第二,收集双方身份信息证明,就是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第三,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第四,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会根据你提交的证据来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为什么要搜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呢?因为在我国,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认定感情破裂,那么就算对方坚决反对,法官也会支持你的,如何通过诉讼离婚,你清楚了吗?
  • 对方如果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诉讼离婚。但是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部分特殊情况准许一次离婚。如果你需要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通过家理官网或知道APP主页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向我免费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