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989年被单位除名,今年办理退休手续,89年前可以算作缴费吗?

2024-01-12 08:0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单位退休的,由单位缴纳,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缴费标准为单位平均缴费基数的1-1.5%。个人办理退休的,由本人缴纳,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当地社评工资的1-1.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被单位除名的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除名和自动离职之前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朔及力仅限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日起。具体到你的情况,假如你1990年参加工作,你们当地规定从1995年开始个人缴费,你92年被除名,那么,1990-1992年应视同缴费年限,1992-1995年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如果1995年后你在新单位或者自己缴纳了社保,工龄应该自1995年往后连续计算。
  • 你好,根据你具体的缴费年限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