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不想自杀,但是有人教唆我自杀,提供自杀物品,但是我没有死,那个人应该判什么罪?

刑事辩护
2024-01-12 08: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教唆别人自杀是否要判刑要根据被教唆者是否对自杀行为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自杀的方式是否会侵犯到其他法益等情形具体对待。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刑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九条《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教唆别人自杀如果被教唆着属于完全刑事责任人,对自杀的行为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认知能力,则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判刑。但如果被教唆者属于未成年人的或精神病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一般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的,教唆帮助他人自杀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