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了,母亲还活着!需要什么手续?

遗产继承
2024-01-12 08: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人逝世后需要办的手续如下:1、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先是去村里,开具死亡证明,然后去派出所销户;2、如果是城镇户口,在医院去世的,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或者经过火化的,可以持火化证明,去派出所销户;3、在派出所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如果有房产的,可持户口簿和死亡证明,去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4、如果有银行存款的,需要持死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去银行注销账户。5、正常死亡,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父母过世了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房子。父母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父母没有遗嘱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父母死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