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隐瞒已婚和女方交往,导致怀孕,如何索赔

婚外情
2024-01-12 09: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女方婚外情怀孕的赔偿标准是过错程度。通常都是让法官对赔偿的具体金额进行自由裁量,没有具体的标准。女方婚外情怀孕属于背叛婚姻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女方进行精神伤害赔偿。
    并且只有在离婚时才可以申请赔偿,但是法律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女方婚外情怀孕的赔偿标准是过错程度。通常都是让法官对赔偿的具体金额进行自由裁量,没有具体的标准。女方婚外情怀孕属于背叛婚姻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女方进行精神伤害赔偿。
    并且只有在离婚时才可以申请赔偿,但是法律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隐瞒怀孕结婚,男方不可要求赔偿。律规定,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造成离婚过错,而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而女方隐瞒怀孕结婚的行为不是法定的婚姻过错行为,所以女方不存在要赔偿男方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