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丢了,我穿青族可以在其他地方补办

2024-01-12 09: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前往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即可。补办所需的时间为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之内,但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公民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当事人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者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说明本人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提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待公安机关通知本人领取身份证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补办身份证需带以下材料: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3、填申领导登记表;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5、交工本费;6、发放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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