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遗产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员没有询问子女人数情况,没有收到派出所证明。就办了公证。这样的公证合法吗

公证
2019-06-28 17: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产继承公证书范本: (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生前住_省_市_街_号

    继承人:____,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省_市_街_号。是_的_。

    ____,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省_市_街_号。是_的_。

    查被继承人_于_年_月_日因_在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间,存款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等。
    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的父亲_、母亲_分别在_年 _月_日和_年_月_日先于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_、儿子_、女儿 _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女儿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的遗产由其妻子_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

    __年_____月_____日
  •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公证处业务范围如下: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公正的办理,需要下列程序才能完成: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