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者骑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肇事方骑一辆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在一个十字路口相撞,摩托车撞到我妈后轮,把我妈撞了摔下来,臀部着地,造成第一节腰椎爆裂性骨折;对方没交交强险,也没有行驶证,现在我妈住医院,全我们自己垫付的医疗费用,对方一分钱也不出,说是等我妈做完手术后,到交警大队去商谈事故认定,认定责任后该赔多少才陪多少!请问1:这个责任划分怎么认定?2:在我和我妈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方开走了我妈的医院诊断证明,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医院是不是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6-28 17:2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通常由交警来进行认定,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鉴定并根据上述原则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如无异议可以按照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 交警定了责一般不会有多少出入。你的主责,对方次责。那么你的医药费10000以内,财产损失2000以内对方在交强险内全赔你应该够了。误工费、营养费等对方交强险赔你也够的。
    因为你的主责所以对方的车损你赔70%,各地赔的比率不同,有60%的。这个你肯定要赔。
    请问这样的责任比例是否有根据?交警定责是有根据的,你们当时行驶时谁有违法行为,可能事故原因是你的违法行为大。
    如果协商下来,我不满意赔偿结果,是否可以不签协议?可以不签,2次交警调解不成,交警的任务完成,你们双方去法院解决。

  •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一旦被查出隐瞒疾病违法申领驾驶证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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